人民网青岛4月19日电 记者宋学春 通讯员范忠亮报道:为使行政监管落到实处,山东省胶州市工商局建立四项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企业信用信息,充实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
失信企业约束机制。将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不按规定出资等行为列入警示记录,采取行政告诫措施予以警告;加强与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互通互联,形成对失信企业的联合监控机制。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机制。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及时将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在工商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同等条件可优先推荐认定;完善良好信用企业的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良好信用企业的“含金量”。
企业信用宣传教育机制。胶州市通过开展企业信用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树立“信用为本”的观念,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培育诚实守信、讲求信用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