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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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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09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去年以来,海南省结合市县、乡镇班子换届,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研究制定《海南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海南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时运用到换届考察工作中。《实施办法》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六位一体”的方法,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在换届考察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二是集中出台《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等五个法规性文件。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集中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实施办法》、《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等五个法规性文件,并及时运用到换届选举中,为干部交流调整提供法理依据。

    三是研究起草一批制度办法。为了建立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研究起草《海南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办法(试行)》;为了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研究起草《海南省领导干部待岗制度暂行办法》;为了规范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研究起草了《海南省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为了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分别研究起草了《海南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海南省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海南省农垦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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