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加强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一是实行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把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纳入个人目标责任制,根据各单位性质科学设定干部的个性考核指标和共性考核指标,量化考核任务。二是建立干部工作实绩通报制度。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工作出色、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有问题或有不良影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制定客观公正的考核办法。采取平时督查考核、半年通报、年终评鉴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年终采取实绩报告、述职述廉等形式由县委和群众对干部的德才素质进行定性考核,实现定性与定量的统一,分别排出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名次。四是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综合排名位居前三名的,在干部调整时及时委以重任;对考核结果位居倒数三位且群众反响强烈的“差班子”,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实行谈话提醒、组织调整或降职使用;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两年考核位居倒数三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