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历次常务会议的重点不断向民生问题转移,逐步形成了完善的解决民生问题的社会政策体系,彰显了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成功转型。
新一届政府组成以来的历次常务会议,坚持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国家治理的基础架构和治理模式不断完善,标志着我国政府已成功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基本实现了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
国务院常务会议彰显了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成功转型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议题不断向公共领域集中,逐步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型政府职能体系。国务院及各部门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重视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加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历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情况看,议题逐渐向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集中。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点不断向民生问题转移,逐步形成了完善的解决民生问题的社会政策体系。据初步统计,在20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直接或涉及解决民生问题的会议有96次,约占全部会议的46.1%。分析国务院209次常务会议,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发展脉络。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并在这些民生问题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国家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基础性、战略性、制度性的重大问题,逐步形成了国家公共管理的基础架构。主要体现在:着眼于完善基础性的公共政策,解决了最基础的“三农问题”,相继推进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着眼于谋划经济社会管理的中长期战略,增强了宏观调节的有效性和社会管理的科学性,相继讨论并制订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着眼于完善国家公共管理的立法与公共服务基本制度,讨论的法律草案和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达150多个,涉及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着眼于转变政府管理方式,逐步形成了科学、民主、效能、公开、负责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特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发展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综合来看,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体现了总理负责制与科学民主决策的科学结合,标志着我国责任政府建设与科学民主决策体制建设的新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体现了总理负责制的原则。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决策过程中,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将总理负责与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国务院工作规则》规定,各部门提请国务院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者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等纷纷成立,对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体现了制度建设与重大工作安排的科学结合,标志着我国政府战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新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国务院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集中研究、讨论和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有关国家投资建设等重大决策。这些重大问题,既涉及国家的立法与法规,又涉及国家的重大政策与重大工作安排。
体现了科学发展理念与完善公共政策的科学结合、公共管理职能与公共管理方式的科学结合,标志着我国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与效能政府建设的新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议事的过程中,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将科学发展理念融入政府公共政策之中。
继续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未来走向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抓紧完善省级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使之与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相衔接,从而形成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重大政策与决策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政府的整体执行力。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确定的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从决策机制、执行机制、服务机制、监督机制方面进行深刻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执行机制的变革,推进政府部门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的适度分离,建立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机制的变革,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流程再造,推广行政审批与政府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的全方位监督。(桃组MHL转自云南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