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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创新机制镇雄县不断增强人才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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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2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镇雄县委组织部在人才工作中,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使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一)创新选拔机制,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一是实行规范的民主推荐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真正把群众公认、抓发展有本事的人才选拔上来,镇雄县委组织部规定了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法。在民主推荐中,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注重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如在乡镇参加推荐的人员包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级组织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尽量扩大参与推荐范围。通过民主推荐发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充实领导人才队伍提供了新鲜血液。近年来,我县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全都是经民主推荐选拔上来的,增强了人才的公认性。二是推行公开透明的公选制度。镇雄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公选工作不断进行了探索和完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选制度,促进人才脱颖而出,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三是落实公平有序的竞争上岗制度。近年来,镇雄县委组织部把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配备中层干部时,实行竞争上岗。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过程中,县委组织部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做到了“三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普遍要求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场外指导”与直接介入相结合,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了竞争上岗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几年来,先后有260多人次通过竞争走上了本单位中层领导岗位。
  (二)创新任用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一是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中,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民主测评制、任前公示制、全委会票决制,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建立健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对全县的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结合考察情况,进行干部的调整、任用。建立健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岗位的干部,通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根据群众对拟提拔干部的反映,在认真核准情况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拔任用、不予提拔、暂缓提拔的决定。自实行公示制以来,共公示干部270人,有5人暂缓提拔,3人未予提拔,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建立健全全委会票决制度。规定凡涉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任用,必须采取“常委会提名,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经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得票达不到到会县委委员人数半数的,不得任职。自2003年实行全委会票决制以来,我县先后5次共有52名干部经全委会票决任职。二是建立择优汰劣机制。建立健全试用制。镇雄县委组织部对新引进和选拔任用的各级各类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较好地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正式任用,不能胜任的清退。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改任非领导职务制度。凡年满50周岁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再担任实职,一律改任主任、副主任科员,以确保新老交替,增强活力。对党政领导干部还实行引咎辞职制。出台了相关办法,规定了必须引咎辞职的情形,凡应该引咎辞职的干部必须主动向组织上申请辞职,不主动申请辞职的,由组织上劝辞或勒令辞职。到目前为此,全县已有2人引咎辞职,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改进。
  (三)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一是出台了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秀人才为镇雄的经济建设服务。对外来人才,在户口、编制、工资与福利待遇、家属问题等各个方面充分给予照顾,较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愿意扎根镇雄。2003年以来,共引进各类人才680人。二是在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和主导产业项目等方面,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除享受与本县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外,还实行效益工资、协议工资等,根据业绩大小,企业按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县级以上优秀专家。三是对在人文、科技、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综合评价其业绩,由政府实行重奖。
  (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镇雄县委组织部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一是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和任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突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三是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
  (五)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用人单位和人才两个主体到位,形成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疏通“五类人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为各类人才流动和就业提供服务。制定了企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为人才跨地区和在不同所有制单位流动创造条件。
(桃组MHL转自镇雄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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