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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村“两委”换届鼓励交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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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7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新华网济南11月4日电(记者 张晓晶)在新一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山东省要求,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

    为减少村级支出,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山东省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提倡村干部一人多职,鼓励和要求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配套组织负责人。 

    山东省提出,先进行党组织换届的村,鼓励和要求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村委会主任一般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鼓励和要求上届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选不上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委会主任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或书记候选人。对不是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要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班子。

     2000年,山东在村党支部选举中实行“两推一选”,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今年,山东要求进一步扩大参与推荐的党员、群众的数量和比例,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户代表分别不少于本村党员总数和总户数的85%。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可在村民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或预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组织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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