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廊坊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和谐廊坊”,取得了明显成绩。工作中,中共廊坊市委十分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一、以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
廊坊80%的人口在农村,是典型的“小城市、大农村”。为此,他们把建设和谐廊坊的重点放在农村,积极发挥党组织在建设和谐农村中的作用。
理顺农村“两委”关系,加强“两委”班子建设。“两委”关系不协调,是近年来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廊坊市、县两级党委着重抓了两条:一是民主选举,严格按照“两推一选”的方式选配农村党支部成员,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民主选举村委会成员。二是规范运作,在村级认真推行以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和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为主要内容的“一制三化”工作机制,从制度上消除产生矛盾的根源。
以民主议事日活动为载体,畅通农民群众权利诉求和利益表达渠道。1998年以来,他们坚持把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作为民主议事日,届时,全市所有村街同时举行民主议事活动,近万名市、县、乡三级干部直接到村,与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一起,共同讨论本村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以及干部作风、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热点问题。市委要求农村党支部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和接受质询活动,村务公开内容由13项增加到20项,强化了群众监督力度。
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稳定。在市委一季一调度、县委一月一排查的基础上,乡、村两级党组织实行了重点矛盾纠纷隐患集中办理、半月点评制度。文安县抓住村干部办事不公、财务不清这两个焦点问题,建立了农村主事、办事、花钱“三权分离”机制,由村干部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决定重要事项,村民办事小组负责落实、办理,村民理财小组负责经费支出,有效地防止了一些矛盾纠纷的产生。
建立对困难群众的经常性救助机制,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全市村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员“双带”活动,组织4万多名党员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党员帮扶,使3.6万多个贫困户走上了致富路。对特殊困难群众,作为重点予以救助,仅2004年乡、村两级就筹措资金近300万元,对2.6万多人进行了救助。目前,正在探索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投入财政资金260万元,先期覆盖12250人。
二、以表达社会关爱、实现各方协调为重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
为使居民能够在社区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认真开展了建设“十五分钟生活圈”活动,积极进行“五小”(小饭桌、小诊所、小家政、小维修点、健康小路径)建设,并普遍建立了居民文化教育、老年及青少年活动、医疗服务、再就业、物业管理等“五个中心”,使居民生活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基本实现了在15分钟路程内能够解决所有的日常生活问题。
街道、社区党组织把关心、帮助困难群体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救助活动。对下岗职工,认真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他们进行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联系工作,开辟再就业门路。目前,全市累计下岗的2.1万名职工,已有1.9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对低收入家庭,逐户登记,帮助他们申请城市“低保”,并实行动态监控、管理,保证应保尽保;对鳏寡孤独、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居民、家庭,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以在职党员为主体,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在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中,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公安机关和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治安联防,开展治安巡查,形成了严密的治安网络。在实践中,社区基层党组织创造出了院校区、工业区、商贸区、居民区等4种治安管理模式,组建了专职保安、居民楼长、离退休党员干部、志愿者、专门面向低保户和下岗职工的公益性岗位等各种形式的治安巡逻队,探索了一整套治安防范机制。
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还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定期评选、表彰“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组织秧歌队、民乐队、老年合唱团、戏迷俱乐部、书画协会等各种群众文艺团体,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开办市民学校,组织大家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雷锋社区”创建活动,提倡邻里之间互尊互敬、互帮互助,一些社区对鳏寡孤独和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弱病残家庭启动了邻里关照、助孤帮困机制。
三、以维护和协调国家、员工、业主三方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
支持、保证、监督企业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主动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普遍组织开展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同时,对企业缴纳税费、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当、合法。近两年,霸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直接参与维护消费者权益事件600余起。
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矛盾纠纷。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以及选派到企业的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处理各种关系中充当协调人角色,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良执法、刁难企业等行为,他们积极向上级反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对企业与驻在地区、居民之间因土地出让、用电用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的纠纷,他们积极调解,帮助各方加强沟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对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对话,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积极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用长远发展的大目标引导业主,取得业主的配合和支持,在工资福利、安全保障、生产条件、业务培训、文化生活等方面,为员工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澧组熊荐自《党建研究》杂志 作者:中组部研究室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