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2月底举行的省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考录实行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及储备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将实行分步淘汰制度。
据介绍,这7个步骤具体是:
(一)笔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及储备人员: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国家公务员考试部、云南省人事厅首先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首轮面试人员的名单。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如果自动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依次递补。另外,还要确定储备资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超过该分数线但未进入首轮面试落选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储备期到下一次省级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储备期内,如果省级单位需要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征求考生意见后,从储备人员中推荐给用人部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不能进行面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可从报考其他岗位且相近专业的储备人员中调剂报考者到该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是否进入面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一
(三)面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用人单位组成
(四)考核: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
(五)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
(六)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网站或招考单位公示,时间为10天。
(七)录用:省级机关的录用手续,将在2004年6月30日前办理结束。省属单位的录用手续,将在2004年7月31日前办理结束。过期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被取消其第二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据悉,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对于违反考录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将由纪委、监察部门处理,并通报全省,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