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郫县检察院推行预防审查制度,目的是为了改变当前行政执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行能力,体现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保障企业和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具体体现,作为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使其真正走上专业化的道路,一直是我们努力思考、研究和探索的方向。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院开辟了一条适合于基层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途径。实施预防审查制度就是在打防结合、惩防互动的基础上探索创新的延伸。我们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利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优势,制定专项培训、教育计划和制作宣传资料,做到“两个及时”,即及时宣传,及时教育。二是以审查的形式对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镇的工作流程、制度设计有选择地进行研究和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防范职务犯罪的建议和意见,从制度入手理性防腐。
“预防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审查制度整体设计的合理、合法性;二是审查工作流程、内部机制设计是否严密;三是审查权力配置是否合情、合理。对于防范建议和意见的执行情况,我们配以动态跟踪,不定期地走访相对应的部门,加强与接受建议行业的沟通和联系。最初我们实施“预防审查”主要是靠检察院主动到发案单位,通过审查建议帮助建章立制,而现在已改变为当各行业部门内部有问题或要新增防范措施时主动与检察院联系和沟通,征求检察院的意见,要我们协助和帮助“把关”的良好态势。工作对象更多的是没有发案的单位,如协助郫县环保局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
“预防审查”的有效实施表明,预防更胜于惩治,借助理性制度的威力可以遏制腐败!(孙成建 郫县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