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自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告知制度以来,将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得出的审计结论运用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调整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在监督管理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区在具体运用审计结果方面,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运用审计结果,增强识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坚持用人与审计相结合,力求做到先审计后选用、未审计不选用、逢选用必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任用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做到鼓励尽责者、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教育违规者,为党委及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使用和监督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运用审计结果,突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干部进行严格教育,针对被审计对象存在的问题,根据性质,作出不同的处理,切实保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认真落实。对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渎职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对工作业绩作风浮躁、搞“形象工程”的干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警示教育或予以调任;对有突出问题但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经组织多次教育不改则予以诫勉;对有经济违纪违法行为的,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通过上述举措,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健康成长。
三、运用审计结果,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规范性。把审计结果的运用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必备环节,高度重视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领导班子修正错误、改正缺点,并不断规范和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四、运用审计结果,确保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真实性。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作为单位“一把手”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把经济责任审计出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对年度考核中问题反映或暴露较多的领导干部,应确定为下一年度重点审计对象,确保了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及评先表彰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