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坚持实行对新提拔的区管干部一年的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间严把“三关”切实加强对此类干部管理。
一是严把“任前教育关”。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试用期领导干部均实行了任前谈话制度。采取区委常委个别谈话、区委书记集体谈话等方式,对新提拔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并向谈话对象反馈民主测评或组织考察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坚持任前培训制度。在新提拔干部结果公布之后,通过在区委学校、到外地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行领导科学、政策理论、区情等知识的集中强化培训。近年来,共举办此类培训班5期,培训新提拔干部70余人次。
二、严把“结对帮带关”。针对部分新提拔干部对新岗位情况不熟的实际,安排一些领导经验丰富、业务比较熟悉的同志对新提拔干部进行结对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对新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工作水平。实行“帮带责任制”,落实帮带责任。同时,区委组织部加强与试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试用期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把“期满考核关”。严格试用期干部转正考核程序,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本人如实撰写试用期述职报告,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述职,并进行群众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区委组织部对试用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分析,提出任职意见。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在20%以上、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不及格的、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的试用期干部,经审查无误后免去试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降职安排或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