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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规定领导干部出席一般活动不作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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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3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点击次数:

    领导干部出席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主要媒体一般不作报道;出席一般的事务性活动,不作公开报道。这是中共山西省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对全省领导干部作出的15条规定之一。

    山西省委出台的这15条规定,紧紧盯住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涉及机关效能建设、调查研究、压缩会议数量、精简文件、改进领导活动等方面。

    《决定》要求,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或考察工作,要尽量减少车辆和随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边界迎送,不挂标语。一般不使用警车,确需使用时,尽量不鸣警笛扰民。住宿安排在指定的宾馆、招待所,吃工作餐或自助餐,不准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礼品和土特产品。特别是到乡村调研,不印发材料,不摆水果瓜子等。

    《决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一般不出席剪彩、奠基、庆典、首发首映式、颁奖以及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确需出席的,邀请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决定》要求,从省委常委做起,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蹲村联企制度,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单位,联系对象主要是贫困县乡村或困难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亲自阅批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亲自包查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信访案件。市县两级党政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有一天时间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倡导开短会、讲短话,一般情况下一个会议只作一个主报告。(记者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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