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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保障开源节流 检察公用经费到位六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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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3日  来源: 检察日报    点击次数: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各级检察院已全部配齐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干警人均占有微机1.03台;检察公用经费今年已有60%以上基层院落实到位,三年内将争取100%到位。

  黑龙江省目前现有的各项检察物质条件很难满足全部办公、办案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不等不 靠,以作为强地位,全力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佳木斯市郊区区委将一栋价值250多万元的办公楼拨给该区检察院使用,全力支持检察工作。集贤县委则要求保障检察机关经费的工作走在全省各区县前列,上级机关要求三年内落实检察经费保障工作,该县一年到位。

  在经费支出管理上,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实行经费支出阳光操作。佳木斯市桦川县检察院定期组织“三评”工作,即每月邀请干警代表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审核评价;每季邀请市院财务部门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审计评价;每年邀请县人大代表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监督评价。

  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还千方百计开源节流,用好每一笔资金。宁安市检察院将办公、办案、交通等费用包干到科室,落实到人头,严格审批程序。该院还将办案区建设、办公楼装修、检察室筹建等工作交由纪检部门牵头,成立项目资金监督小组,对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共节省经费50余万元。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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