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从兰州市8月2日召开的“治庸”经验交流会上传出消息,兰州市“治庸”计划实施两年来共有180多名各类平庸干部被降职和撤职。这个消息令人振奋,兰州“治庸”经验应该尽快全国推广!
近几年,从上到下,严查猛治“乱作为”,一批“乱作为”者不但纷纷落马,而且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乱作为”现象得到初步遏制。然而,对于领导职务行为中的“不作为”却关注较少,往往被人忽略。
究其原因,是因为惩治“乱作为”容易,根治“不作为”却难,关键是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有的虽然也定了许多个奖罚规定,若干条考核办法,但都是“软功”。因此,必须推行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从行为前的“自我控制”、行为中的“监督控制”和行为后的“惩罚矫正”入手,规范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实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我们应该通过公仆意识教育,使领导干部明白,无论自己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通过法治理念教育,使领导干部明白,从人治到法治的超越,是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重大结晶。鉴于领导干部职务行为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影响,必须大力推行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才能趋于规范,建立责任政府的目标才不至于成为空话。兰州“治庸”经验就不错,如果全国都能这样,相信庸官会越来越少。
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为民在会上介绍说,这些“庸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作风不扎实,有些干部观念陈旧,有些干部艰苦奋斗意识不强,有些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些干部作风漂浮;政令“中梗阻”,有些部门干部执行政令时以交情代替政令、以好处支配政令、以喜好改变政令;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部门和单位利用职权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生活作风庸俗,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用公款相互宴请、用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这也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