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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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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0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但要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喜人局面,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科学地使用人才,善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此,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科学使用人才,应当注重“四要”。

    一要“广纳人才,服务为本”。领导干部应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自觉当好人才的“勤务员”,急人才之所急,想人才之所想,忧人才之所忧,积极主动、悉心周到地为人才服好务,切实有效地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唯有如此,领导干部方能“以心换心”,获得人才的全力支持与倾情奉献。

    二要“任人唯贤,能力为本”。领导干部应当胸怀四海,唯才是举,不以好恶取人,不以亲疏用人,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同时,要严格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使南郭先生在本单位永无藏身之地。

    三要“谦和待人,宽容为本”。领导干部应当器量宽宏,不端架子,不摆威风,不讲级别,视人才为师友,推心置腹,谦和相待。同时,在工作中要放手大胆使用人才,不吹毛求疵,不求全责备,不刚愎自用,不指手画脚,做到“倾身下士,从善如流”,略其小过,取其大功。

    四要“奖惩分明,公正为本”。古人讲:“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归”。领导干部应以人才的工作绩效、群众的公认结果作为奖惩依据,不徇私情,不讲关系,不搞“平均主义”、“好人主义”,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功过,不滥赏无功之士,不放任空谈之风,不任用挠事之徒,不挫伤有为之才,真正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为小康社会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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