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临澧县实行“三严”管理,规范培训办班,有效遏制了乱办班、乱调训、乱收费的现象,规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秩序,提高了培训质量,切实减轻了基层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一、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计划公布。有关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必须在年初向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正式办班15天前按要求向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书面材料,填写《临澧县各级各类培训班呈报审批表》,经县委主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调训计划。一方面,参训人员可在参训前根据自身不足,向培训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培训效果;另一方面,年初未申报及未被批准的培训班,单位和个人可拒绝参加。
二、严格收费管理,实行标准公示。培训收费严格按物价计划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非主体班一律实行“谁办班,谁出钱”,培训单位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培训费、资料费,有效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委托县委党校办班的,培训费用由县委党校向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收取,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4元,食宿原则上自理。各行政、执法机关举办操作性、服务性培训班,费用标准参照执行。
三、严格检查监督,实行督查公开。采取座谈和个别咨询的方式,定期对各单位举办培训班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主要督查是否有自行办班现象;对举办过培训班的单位进行定点督查,主要督查调训对象有否超范围、培训收费是否超标。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决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督查实行“两公开”,一是事先公开督查内容,二是查出问题后进行公开批评和电视曝光,确保办班的规范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