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今年来,临澧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不断加强县直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严把入口,确保进人质量,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一、严把方案审批关。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委编委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县直机关身份内补充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有限竞争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拟从具有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调入副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应通过有限竞争择优调入,选拔前必须制定出详实的有限竞争选拔考试工作方案,包括拟补充职位,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式,以及纪律要求和监督措施等内容,并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审批。
二、严把审核关。用人单位选拔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在编制计划、职数内进行。主要坚持做到了“三不”:一是对未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的方案不审批;二是程序不规范的不审批;三是职位与补充人员条件不符合的不审批。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批复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严把考试考核关。笔试、面试均采用封闭式命题,在县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下进行。今年4个单位通过有限竞争选拔补充的9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反映均比较好。
四、严把监督关。在整个考录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聘请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同志担任监督员和评委,对考录相关程序的结果都分别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把录用审批关。拟补充对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关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主要审核材料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单位党组织补充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告、《拟调干部审批表》、《增人计划通知单》、《用编通知单》,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员结构和补充人员的条件配置情况。试用半年以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有效杜绝了违规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