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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一格选拔年轻干部应把握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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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4年09月09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是各级组织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在新形势下,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要大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调整和更新滞后的任用模式,选人的观念要新。
由于传统的思想束缚和计划经济下的思维惯性,我们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至今仍抱守着“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的落后论调和“四平八稳、老实听话”的陈旧用人观。这种观念严重阻碍了年轻干部的成长,致使优秀年轻干部难以被破格提拔,干部队伍难以形成科学的、可持续推进的梯次结构。去年中组部颁布的《条例》,从政策的高度提出了要“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各级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关于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有关规定,增强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提拔使用上,必须破除各种错误论调,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一要破除“台阶”论,树立稳中求快的观念,要敢于破格提拔,让真正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二要破除“资历”论,树立能者居位的观念,做到不唯年龄看本领,不唯资历看能力,对有作为、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早给位子,早压担子。三要破除“经验”论,树立用人所长的观念,要让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或情况复杂的环境中去,挑重担经受考验。四要破除“身份”论,树立凭绩用人的观念,要唯才是举,唯贤是用,把那些勇于改革、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青年及时提拔上来。同时,在更新选人观念时,各级组织还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不能因为是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就忽略这个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德”和“才”二者都应兼得,不可顾此失彼;三是要坚持党性原则,组织上要帮助年轻干部克服各种思想顾虑,使选任工作“内外加压,双管齐下”。
        二、要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强化科学的考察模式,选人的眼光要远。
首先,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上,我们要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在今后的后备干部人选确定上,我们要沿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做法,在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实行后备干部公示制,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高质量地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在后备干部的培育上,一方面要利用中青班等集中学习培训的形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教育,努力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知识水平,帮助后备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克服浮躁心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踏实工作,积极进取。另一方面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利用“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其次,对后备干部的考察,要按照“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去把握。《条例》中规定,“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所以,各级组织部门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年轻干部选拔中出现“大才小用”、“优才劣用”、“劣才重用”的现象,提高识人的准确性,建立科学民主的考核考评机制。一要注重考核标准的可比性。要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对年轻干部在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实绩对照比较,看水平、看发展、看主流、看本领,从中拔尖选优,选贤任能。二要注重考核方法的多样性。在坚持原有考核操作程序的同时,广泛采取测试、模拟、答辩、演讲等多种有效的手段来考察,实现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避免考核的片面性。三要注重考核形式的公开性。采取公开条件、公开考核、公开政绩、公开结果的办法,增强年轻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开程度和民主程度。四要注重考核范围的广泛性。在考察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力求具体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年轻干部的全部面貌。五要注重考核工作的有效性。要建立实行年轻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把选拔考核管理年轻干部的成败,作为检验各级干部主管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要根据《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除和创新陈旧的选拔模式,选人的措施要硬。
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需要干部人事制度提供坚强保证。要使一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就必须破除传统的选人用人模式,强化选任机制,硬化选任措施,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制度保证。一是要强化选拔中的激励监督机制。要推行选拔年轻干部任期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及比例,定期进行检查。如我们有的党组织推行的“班子成员中必须要有2名以上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就是一项硬措施。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运行机制。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度、引咎辞职制度等等,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推进干部队伍的科学梯次结构。三是强化年轻干部双向选择机制。要做到单位能择优选用优秀年轻干部,干部也能自主选择岗位,实现职位与能力相对应,更好地发挥年轻干部的效能。四是强化年轻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对年轻干部工作实绩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及时奖优罚劣,做到有为者居位,无为者让位。五是强化年轻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年轻干部最大的特点就是富于竞争性,为此,干部工作要主动适应这一特点,改变那些封闭式和神秘式的做法。要拓宽选人视野,不只是从自己身边的人、熟悉的人当中选,而是注意从自己不熟悉的人,特别是经济建设和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当中去选拔;要拓宽选人路子,要采用公开选拔、民主选举、民主推荐、竞聘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途径来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要通过以上各种途径和措施,使年轻干部选任工作逐步走入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作者系中共鼎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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