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黄建国
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以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核心,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公务员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公务员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公务员管理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促进了新的人事管理机制的形成。通过普遍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竞争上岗等制度,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引入了干部选拔和职务晋升;严格公务员考核管理,把考核结果同奖惩、工资、职务、辞退等挂起钩来,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退休、辞职、辞退、交流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公务员的正常交替更新,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行为准则、纪律、处分、轮岗、回避等制度的实行,规范了公务员的行为,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三是改善了队伍结构,提高了干部素质。广大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满意活动”,公务员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先后涌现出郑培民、龙清秀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人民满意公仆”,创建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树立了新时期党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对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表明,我省公务员制度建设,发展健康,卓有成效,公务员队伍是一支党和政府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在座的各位人民满意的公仆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对10年来为我省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推行和完善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组织、人事工作者,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我省公务员制度的框架虽已基本确立,但制度建设与法制化、科学化的目标相比,管理工作与规范效能的要求相比,特别是队伍素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可以说,经过10年的努力,目前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是全面深入推行制度和健全完善制度相结合的阶段,是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阶段,也是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水平要有显著提高的阶段。实现新阶段的各项目标,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湖南要加快推进“三化”进程,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公务员队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起着决策、指挥、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站在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在努力建设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同时,高度重视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我省人杰地灵、人才辈出。要使各类优秀人才茁壮成长、彰显才干、施展抱负,必须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提供充裕的阳光、雨露和土壤,使曾经创造过骄人辉煌、孕育出大批杰出精才的三湘大地,在新世纪催生和输出更多治党治国治军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度是智慧的结晶、经验的积累、规律的体现,用制度管人是可靠的队伍建设之路。要配合《公务员法》的出台,围绕公务员管理中的一些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抓紧制定一些我省配套的单项制度,完善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基础上,建立新的人才吸纳机制,积极探索和改进党政机关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新途径,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各级党政机关中来。要大力推进和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丰富测评手段,完善评价机制,为公务员发挥聪明才智提供广阔的舞台。要严格执行退休、辞职、辞退等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实行轮岗,完善流动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要大胆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各项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增强广大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保持队伍的朝气和活力。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自我净化、及时纠错、防治腐败的力度。
第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的公共行政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已经进入了更加重视能力的时代,权力为本正在走向能力为本。国家公务员在缩小与人民群众“权力距”的同时,扩大“能力距”,才会让人信服,才会更有作为。能力改变命运,能力决定前途。广大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有“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以应对时代的挑战。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结合全省在职干部五年轮训计划,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实施公务员培训,全面提升我省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管理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和信息技术与资源运用能力。要完善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公务员队伍,使每个公务员都成为本部门、本领域的行家里手,既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又有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管理服务。
第四,坚持执政为民,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公务员是一个神圣高洁、内涵深刻的称号。公务员的“公”,要求我们以天下为公,事事出以公心,时时公道正派,不损公肥私,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公务员的“务”,要求我们牢记宗旨,服务人民,求真务实,多谋民利,为实现、维护、发展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而倾心竭力;公务员的“员”,要求我们做普通一员、团队成员,除了担子沉、责任重、奉献多以外,没有别的与众不同,没有别的特殊性,始终保持一种平常心态和平民风格。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广大公务员的思想统一到建设“三个文明”的伟大事业中来,在思想、行动和作风上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全省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效能投诉制、不良行为举报制的工作力度,促使公务员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继续在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活动,教育广大公务员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自觉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使各级公务员严格遵循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兢兢业业为社会公众服务,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行政过错,包括“不作为”和“乱作为”。刚才仁华同志讲到,明年准备以公务员年度考核为龙头,重点围绕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制定出台明确的纪律规定,树立一批好的榜样,同时公开处理一些违规违纪的典型,这是一个很好的创意。希望各级组织、宣传和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公务员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规不究的问题;也希望在座的各位人民满意公仆代表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这方面当好表率。
第五,注重廉洁自律,做到学用在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既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保障,也是对广大公务员提出的更高要求。职务和地位,只是脚下的台阶,并非自己真实的高度。做称职的公务员,需要我们不断改造和完善自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力戒浮躁。现代社会竞争激烈、诱惑很多。我们也许没有办法做旁观者,很多事身不由己。但我们总可以卸下脸上的各种面具,使不适度的欲望归于平息,让心灵和生活变得简单一些。这样,我们便可以更从容地学习和工作,经受住各种考验。要努力言行一致、力戒空谈。为政不在多言,重在务实;为官不在多说,贵在力行。鲁迅先生说过,中国的事情,光看落在文字上的高论是不行的,因为“有明说要做,其实不做的;有明说不做,其实要做的;有明说做这样,其实做那样的;有其实自己要这么做,倒说别人要这么做的;有一声不响,而其实倒做了的。当然也有说这样,竟这样的。难就难在这地方”。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是公务员最可贵的品质。古人讲,“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公务员应做先知者和先行者,并力求少说多做,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良好的形象。
加强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新的起点,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津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