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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员先进性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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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0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机关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不但要高于普通公民的道德标准,而且要高于一般公务员的政治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应该是多维度的标准体系。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衡量。
  一、在紧贴中心、促进发展中衡量。发展是第一要务,促进发展应该成为机关党员的第一责任和机关党员先进性的第一评判标准。机关党员先进不先进,关键要看能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思发展、谋发展、抓发展”上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在紧贴中心、服务发展中争做贡献。围绕现阶段的中心工作,找准位置,负起责任,为构筑经济发展的服务高地和成本洼地,营造发展经济的良好软环境。
  二、在创新服务、创优作风中衡量。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说到底就是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所以,要把机关党员创新服务、创优作风作为衡量机关党员先进性的主要标准。要看是否开拓创新,是否灵活高效,这是评判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要善于为致富百姓出谋划策。党员的先进性要立足于实干上,体现在实绩上。
  三、在以德行政、廉洁从政中衡量。以德行政是机关党员先进性的最高衡量标准,它要求机关党员公而忘私,大局为先,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对待百姓要讲良心、讲感情,鞠躬尽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既要看自律水平,还要看监督意识,对错误言行敢于批评。
  四、在促进和谐、社区生活中衡量。这是评判机关党员先进性的基础标准。机关党员大多住在城镇,在社区生活中的表现有时更能反映真实思想状况。具有先进性的机关党员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应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带动居民群众齐心共建美好家园。机关党员的先进性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考察,而且要在关键时刻考验。  
  武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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