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报讯 日前,江苏省泗阳县在全县推行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推荐干部诚信等级管理,对县乡机关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推荐干部的准确性、公正性用等级加以认定管理。
诚信等级主要依据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及推荐情况予以认定。依据认定结果,泗阳将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推荐诚信分为A、B、C三个等级。该县规定,凡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推荐诚信被认定为C等级的,组织上对其所推荐的人选不予认可,并进行批评教育;凡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推荐诚信等级连续两次被认定为C等级的,特别是明显存在“带病推荐”,且被推荐人存在明显问题并经查实的,属党委(党组)推荐的,在以后一年内取消其向组织推荐干部的资格;对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在以后三年内取消其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人选的资格。
(武组远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