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美 华
选人用人是组织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和最关键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干部的成长,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因此,组工干部要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选人用人的敏锐性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要识得千里马,首先自己要成为伯乐。三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刘勋也曾说过,一流一人,能识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这段话讲出了识人者素质的重要性。组工干部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用知识武装头脑,不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要做到明辩时非,知人善任是很难的。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变化日新月异,组织工作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组织部门要成为出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的部门,组工干部不多学一些新知识,不多了解一些新事物,不多掌握一些新信息,工作起来就会十分被动,面对新形势下的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就会束手无策,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就会把握不准,甚至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这就要求每一个组工干部组织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对组工干部的政治素质有着更高更严的要求。组工干部一定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治上合格。要始终按照“五坚持、五不准”的要求,增强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坚持从事业需要出发,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与时俱进的干部到党的事业中来。
二、 完善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严格执行《干部作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既是保证执行条例不走样的关键,也是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的关键。江泽民曾指出:“干部选拔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干部考察工作,应以《干部条例》为准绳。大胆改革创新。一是实行考察预告制。一般在实施考察工作的一周前,向被考察单位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发出预告通知,并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预靠考察对象、方式、内容、范围和考察组成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以及考察纪律,群众反映问题的方式和途径等,增加干部考察的适应度。二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将拟提拔或平级重用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干部的任用,必须在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得到调查核实后才能讨论决定。三是考核标准进行量比。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体系,要科学制定岗位分类、干部分类的职责规范,力求使干部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职责与其本身的岗位性质,能力水平相应。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细比量经考核指标体系,尽量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比性,尽量减少在考察过程中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尽可能地把考核内容进行量比,根据整个部在德、能、勤、绩、廉、学等各个方面的得分情况汇总评分,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引进现代人才测评术,心理测验和统计分析方法,将干部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丰富考察手段,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一是要坚持届中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相结合。组工干部选人用人,不仅要观其表,而且要察其里,既知面,又知心,熟知干部是用好、用活干部的前提。只有做到现掌握干部的外在表现,又掌握干部的内心世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知人善任。但是,认识干部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材须待七年期。”要改变以往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不调整不考察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法,要跳出为考察而考察的圈子。要坚持做到对干部长期“追踪考察”和经常性考察,将考察工作日常化,随时了解领导班子运转况状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动态变化,通过大量信息的积累,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认识干部,避免“一次考察定终身”造成的失误。要善于关键时刻、关键问题、艰苦的环境、和工作实际中考察识别,要善于从一些日常的、看来好像是偶然的、似乎是不经意的场合和情意中发现和识别干部,并对其结果交叉印证,从而得出较为全面、客观、真实的结论。二是坚持干部意见与群众“公论”相结合。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要牢固树立选任干部走群众路线的观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当成选人用人的根本依据。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干部有没有政绩,该不该提拔使用,有仅仅要听单位干部的意见,更主要的是要看群众“公论”,是不是为人民所公认。当然,我们既要重视大多数人的“公论”,又不忽视少数人的“异议”,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有时“公论”虽是实情,而有时“异议”便是真情。组工干部要善于辩别真伪,不为假象所迷惑,以免用人失察,选人失误。三是坚持单方面考察与全方位了解相结合。要真正了解一个干部,不仅要了解他的工作圈,还要了解他的生活圈、社交圈。不仅要了解他八小时内的表现,而且还要了解他八小时外的行为。考察干部,要改变过去测评时简单地在评价栏内填“好”与“不好”的做法,要向群众发放评议表,对干部的情况进行文字评议。要加大隐性考察的力度。除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外,要定期与执纪、执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了解干部的思想作风、任期审计、经济行为等情况。另外,为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的点和面,加强对干部全面情况的了解,还可聘请一些政治性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老同志、现职干部、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担任考察干部的督察员或信息员,从他们那里了解一些组工干部不曾掌握的情况,进而达到知情识人的目的。
四、坚持公道正派,提高选人用人的公正性
邓小平同志讲:“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不信邪、不怕得罪人”。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是公道正派对现实最本质的要求。组工干部在选用干部时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凭实绩用干部,努力打造各类人才公平参与竞争的平台,形成一种海纳百川、广纳群贤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在选拔干部中违反党的原则和纪律的现象,要一身正气,敢于抵制,对个别干部跑官要官的歪风,要敢于批评,坚决制止。要坚持做到不埋没一个人才,也不混进一个庸才。真正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一是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体系的精髓,也是我党一以贯之坚持的优良传统。组工干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也应该始终做到尊重实事,不以个人好恶选人用人,不以亲疏定远近,不认关系谈任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干部的实绩。二是要舍得吃苦。对于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仔细分析,不凭主观臆断,不凭经验定性。要深入干部群众中去,把事情调查了解清楚,不要每逢干部考察,就是列行公事般的听听情况,做做记录,而要真正沉下来,听进去,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有反映且有线索的,要追根求源。三要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长期坚持的群众路线。组织部门是否坚持了群众路线,关键是看在选人用人上是否坚持了群众路线。因此,组工干部选人用人要体现群众意愿。俗话说,百姓心中有杆称。组工干部选人用人是否客观公正、公平,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有他们与干部的直接接触最多,感受也最深。选出来的干部是否为老百姓谋了利益,是否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是最清楚的。
总之,组工干部在选人用人上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为指导,完善考核机制,丰富考察手段,坚持公道正派,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作者系鼎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