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实施“四动”工作法,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思想触动。利用节假日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让一些因违法违纪已被组织处理或法律制裁的人现身说法,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和震憾力。二是制度“制动”。为每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三是活动促动。先后组织了争创“人民满意的公仆”、评选廉政模范等活动,通过正面的引导机制,激发领导干部谦政、勤政的自觉性。四是外力拉动。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培训班,在领导干部家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线。广泛聘请社会监督员,让干部接受群众的评论监督,拓宽了监督的空间和渠道。
(澧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