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是:反映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反映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建议;反映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的情况和问题;党员、干部对审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反映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转办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对组织部门处理的有关党籍问题的申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人事方面的申诉和要求;对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批评、建议、咨询和其他需要组织部门处理的问题。
(澧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