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理解和把握中组部、国家教委、团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意见》中提出的“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要求,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中学生的教育培养上,主要是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吸收个别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入党,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入党手续要完备,入党材料要齐全,不允许在毕业前搞突击发展。年龄不满18周岁,或者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教育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发展入党。
3、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记载对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学生离校后,应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移交学生毕业后升学、参军或就业单位党组织。
(武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