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基层党建 >> 党务问答 >> 正文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不经过支部讨论决定,是否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受支部的监督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党章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县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是由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的,是在党的代表大会和该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的。因此,其所在党支部无权对他们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决定。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受支部的监督。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支部,如果发现上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犯有错误,应当向上级党委反映;需要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可以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讨论决定,或直接由本级党委决定,按照处分党员的权限报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党委备案。

(澧组荐)

关闭窗口】 
习近平强调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及党建研究2007年12月04日
“民生观照”之下的中共十七大2007年11月23日
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007年11月23日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谱写对台工作新篇章2007年11月23日
百色老区党员群众欢欣鼓舞拥护新选出的党中央领导2007年11月22日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