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私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联系员,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充实私营企业党的工作力量的有效措施。做好向私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联系员工作,首先需要在选拔条件上坚持高标准,要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联系员。其人员既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业军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中挑选,也可以由私营企业所在地党政领导干部或所属行业的领导兼任。其次要在选派方式上坚持因企制宜。对于部分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联系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一名党建工作联系员负责联系若干家企业。第三要在工作内容上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党建工作联系员既要成为帮助私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又要成为在私营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私营企业解决难题的协调员。第四要注意加强与私营企业主的协商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不要给企业增加负担。
(澧组熊荣方荐自《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