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XXX党支部的培养考察,认为:XXX同志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完成党组织所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已具备入党条件,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予以公示:
个人基本情况:XXXXXXXXXXXX。
请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区直属机关党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X月X日至X月X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6381826
联系人:黄锦贞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白云区直属机关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
(澧组陈亮荐自《白云党员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