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审批党员必须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不能代替党委职权审批接收新党员;但可办理发展新党员的具体工作,如负责初步审查基层党支部报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提交党委讨论审查和将审查结果通知有关支部。因此,党委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批接收新党员的工作,不宜授权组织部门代行审批新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