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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和主要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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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4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是:要坚持统一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监督,一级抓一级,建立监督责任制。同时,要把组织部门的监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民主人士的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和自下面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推动这项工作全面、深入、稳妥、扎实地开展。

  各级组织部门要依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以下职责:对下级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受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对下级机关违反党的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制度规定、工作程序的错误行为,提出制止、纠正的意见,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纪律处分的建议。要着重监督检查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是否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是否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工作实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着重监督检查他们在政治上是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否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执行纪律方面,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作风方面,是否勤政廉洁,务实创新,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澧组胡佑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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