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是为了把问题查清楚,停职反省期间照常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于被判刑或劳动教养而未开除党籍的党员,在监禁和劳动教养期间,停止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有的虽被判刑,而经宣告缓刑不监禁、管制的,可让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宣布立案侦查,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如果没有采取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一般不采取停止组织生活的措施。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如问题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情况下,在上级党委批复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如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再按上级党委的批示执行。 (澧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