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完成,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1月底前完成。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各级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其基本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制定改进措施,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澧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