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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进行选举、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问题,要尽量使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如个别或极少数党员因故确难出席时,支部书记或委员应在会前就支部大会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委会勿认为他们的意见是正确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再议.或者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如果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本人解释清楚。无论这些同志的意见是否正确,在没有改变支部大会决议以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应允许本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自己的意见。
(澧组吴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