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明确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的职责分工,确定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各个层面的联系点、薄弱环节强化点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加以重点扶持和检查指导。结合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规定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作为述职的一项重点内容,在每年年终向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中,除上述分工落实情况外,还要作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成情况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述职。
四是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制。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年终向区委书面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要求既要讲成绩、讲经验,又要讲问题、讲原因,还要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区委专题召开会议,对报告内容作出分析评估,作为对各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依据之一,并作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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