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针对基层党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时,大多是以举手表决,存在着在很多情况下,申请人同时在场,碍于情面,不少党员难以表示自己真实意愿,使新党员质量大打折扣的弊端。为此,从2004年起,该县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了票决制。为规范标准,该县县委组织部专门印制了统一格式的票样,并对每张选票编号,在组织部进行登记,由各基层党委保管,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基层党委的选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党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由上级党委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委委员携票参会,但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委委员不参与投票。投票前,先由支部大会推举两名监票负责监督投票全过程和验票。为确保公平、公正,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结束后,由组织委员或党委委员、监票人、党支部书记一齐进行验票,验完票后,组织委员或党委委员、监票人、党支部书记必须在验票结果上签字,最后由支部书记当场向参会党员和申请人宣布投票结果。票决制的实行,使得每个党员都能在没有顾虑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避免了举手表决的流于形式,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该县实行票决制以来,得到了基层党员的充分肯定,也让那些没有通过票决制的新发展对象心服口服。今年1-4月份,该县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126名建党对象全部进行了票决,其中有12名因没有通过票决而没有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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