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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农村进程中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发挥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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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02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构建和谐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面对的重大课题。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把握好三个方面,才能充分发挥自身在构建和谐农村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和谐农村建设进程。
    一、明确认识,用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和谐农村的构建
    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必须认清当前形势和任务,对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找出差距,强化责任,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是基层班子自身建设要加强。要有发展的意识,一心一意谋发展,大力发展村公益事业,努力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只有这样群众才会拥护你;要有民主意识,没有民主意识和谐就无从谈起,干事不发扬民主,即使是好事,群众也会不满意不理解,甚至制造阻力和障碍;要有廉政意识,干事廉洁腰杆才会硬,干事不廉、办事不公,群众不但不答应,还会反对。
    二是村级经济发展要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是基础。各村要注重盘活村内闲置资产,借助县城工业园、乡镇企业增加村民就业。同时,要有目的地突破过去农民群众上门求助才提供服务的思想,主动去发现他们的所需、所盼,做农民的“眼睛”去看市场,做农民的“耳朵”去听信息,做农民的“腿脚”去跑市场,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使群众尽快富裕起来。
    三是思想道德建设要跟上。要把教育引导村民提高素质作为当前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村民做懂事明理的人,不要只讲地位不讲品位。要让他们明白,有了品位才能有地位。要通过制定村规民约、道德规范,通过思想帮助、法制教育,让群众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四是村庄环境整治要到位。目前有些村庄脏、乱、差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要通过宣传,党员干部带动,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改变群众观念,约束村民行为,整治村庄环境。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钱干有钱的事,没钱想没钱的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党员和群众都投身到村庄建设中来。
    二、强化自身,用融洽的“两委”关系促进和谐农村的构建
    构建和谐农村,“两委”班子和谐是首要问题。
    一要讲原则。对于两委班子来说,讲原则就是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到按规矩办事。要明确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开展工作,不包办代替。村委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对农村两委班子严重不团结村的村干部,经批评教育没有明显改正的,责任属于党支部成员的,及时调整党支部班子;责任属于村委会成员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要讲协调。两委协调的关键在于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具备高素质,如果没有一定的水平,就干不了,起码是干不好。工作中要做到不以官压人、以权吓人、以事卡人、以势欺人,要做到以德感人、以情待人、以理服人、以法管人。村委会主任要配合党支部书记工作,做到服从领导不争权、工作到位不越位、主动工作不推诿、抓好自治不违法。
    三要讲团结。两委班子成员要维护团结,做到“七多七不”:一是多信任不猜疑;二是多支持不拆台,工作上分、目标上合,责任上分、决策上合,亲疏上分、感情上合;三是多谅解不埋怨,为人处事心胸开阔,不斤斤计较;四是多关心不害人,工作上多照顾人、爱护人,不想方设法算计人、坑害人;五是多协调不独断;六是多沟通不传舌;七是多干事不推脱。
    三、提高素质,用良好的干群关系保证和谐农村的构建
    保持干群和谐,提高干部素质是关键。工作中,基层干部要注重三种能力的提高。
    一是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一些同志认为,现在基层的干部难干,基层的事情难办,究其根源,是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作风出了问题。只有多关心、多爱护、多亲近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群众才能理解支持你。如果自认为自己是村干部,手中有点权力,就脱离群众,久而久之,与群众感情就淡了。广大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要把自己当个“官”,认真履行职责;在生活中,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成普通人,贴近群众,建立融洽的干群关系。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群众才能信任你、支持你。
    二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近几年,在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但有的干部坚持得不够好,致使一些原本是让群众受益的事,却因没有跟群众商量,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为此,要强化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使他们熟悉法律知识、政策理论,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加强对干部落实制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农村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提高化解突出矛盾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协调处理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会逐渐增多。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矛盾,直接影响一个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之间的利益关系,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筑起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在处理矛盾问题上要做到“四心”:一要正心,就是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办事公道,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二要耐心,就是不厌其烦,细致地做群众工作,不能有过激行为,更不能公开较劲;三要静心,尤其对一些突发事件,要静下心来,冷静思考,深入分析,不要不分清缘由就盲目处理;四要攻心,就是善于同群众沟通,做通思想工作,特别是要善于和与自己持不同意见的群众进行感情沟通。(澧组李晓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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