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避免因程序把关不严,而导致入党积极分子被“带病发展”、“带病入党”问题的发生,谷城县借鉴干部选任工作中实行全程记实制度的有益做法,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也推行了全程记实制度,为日后实行责任追究提供有力依据。该制度规定:各乡局级单位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据实对发展党员期间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发展党员情况记实表,为日后实行责任追究提供有力依据,不断提高新党员发展质量。
记实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培养期间,主要记录党支部讨论决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会议召开情况,入党介绍人、培养人跟踪教育、培养、管理情况,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的主要表现情况等等,本阶段由基层党支部负责进行记实;二是考察期间,主要记录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上级党委派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核的情况,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情况,对外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审查情况等等,本阶段由基层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组)共同负责进行记实;三是纳新转正期间,主要记录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纳新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的情况,本阶段由乡局级党委(组)负责进行记实。记实表重点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处理结果等关键内容,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并加盖党支部或党委印章,由记录人签字。
记实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统一格式,由各乡局级单位党组织督促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日常记实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在入党积极分子拟作为发展对象时,由基层党支部将“发展党员情况记实表”连同发展党员材料一并上交乡局级单位党组织,存入发展党员个人档案,进行永久性保存,为日后出现入党积极分子“带病发展”、“带病入党”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留下有力书证。
该制度自今年实施以来,已分别对600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进行了记实,对500名拟发展对象进行了考察期记实,对350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期的记实,有力地督促了各级党组织严格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发展党员程序,较好地起了事前监控的作用,避免了发展“人情党员”、“关系党员”、“问题党员”等问题的出现。
(澧组潘荐自谷城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