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全面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从入党动机、发展程序、对象的结构要求、基层党组织呈报的相关材料等四个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预审,并对发展对象的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审批表等文字资料进行全面调阅,对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入人员也在发展前逐一进行认真的函调,保证发展对象的整体素质得到优化。
二是坚持跟踪培养,严把教育管理关。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建立积极分子培训档案,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党支部也经常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加强他们对基层党建活动的认识和体会。
三是坚持定向公示,严把民主监督关。要求党组织把党员发展的全过程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每一名发展对象均在三个发展环节进行公示,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环节、批准为预备党员环节、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群众可以直接举报,公示期间反映上来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反馈到公示对象所在的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并在支部大会上将调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是坚持过错追究,严把工作责任关。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强化党员发展质量的责任追究。一是强化入党介绍人的培养责任,对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没有按照程序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给发展党员工作造成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的责任。二是强化推荐考察单位和干部的把关责任,对不按要求推荐、不符合标准推荐,或是考察不细致、不真实、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单位或干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澧组李晓华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