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城县结合开展“三培两带”活动,大力实施以“把乡土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乡土人才中的党员培养成村组干部;乡土人才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党组织带领乡土人才进步”为内容的乡土人才“双培双带”工程,走出了一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双赢”新路子 一、拓宽视野,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开源”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管理模式抓储备。建立乡土人才台帐,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初步形成了“网络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对乡土人才情况实行县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支部三级建档和党委、党支部两级管理,使管理工作规范化。二是改变工作方式抓吸引。针对部分乡土人才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变以往“坐等上门”为“引人入门”。采取党员和乡土人才“结对子”、“交朋友”、“一帮一”等形式开展帮带结对活动,要求每个乡镇机关党员、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农村优秀党员每年至少交1—2名党外乡土人才朋友,加强对乡土人才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党、在感情上亲近党、在行动上靠近党,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县乡村两级2300多名党员与2030名乡土人才结成帮带对子,有1500余名乡土人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壮大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在项目开发、资金、技术、政策扶持等方面向党员倾斜,真正让党员“红”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三是明确选拔标准抓推优。采取党支部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自我推荐和党员、村民代表选“四推一选”的办法,真正把能带领群众致富,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乡土人才中的优秀分子及时地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坚持“三优先”、“三不选”的标准。“三优先”,即: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先选拔;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在从事技术岗位上实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科技专业户优先选拔。“三不选”,即:虽有一技之长,依靠科技发了家、致了富,但政治上不要求进步、技术上封锁、保守的人不选;对社会公益事业漠不关心,缺少奉献精神的人不选;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靠投机取巧发了财的不选。 二、拓宽渠道,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在“培源”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培训网络。建立健全了以组织、科技、教育和涉农部门为龙头,县乡党校、农函大、农民夜校为基地,行业协会、乡土人才示范基地,专业大户为依托的培训体系。一方面,依托学校教育培训,通过农函大对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学历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使全县200多名乡土人才得以深造;另一方面,依托行业协会培养,把行业协会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途径,注重把乡土人才吸收到行业协会中来,通过协会党组织培养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拓展培训内容。教育内容由单纯注重政治思想教育与实践能力并重,突出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进行现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突出抓好使用技术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政策法规等知识,提高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的“双带”致富本领。教育引导他们致富不忘回报党、不忘回报社会,牢固树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做到“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三是搞活培训手段。根据乡土人才的实际和特点,通过举办培训班、辅导班、列席听党课等一系列形式,加深对党的认识。采取专家辅导与示范大户现身说法相结合、播放电教片与技术人员田头讲解现场观摩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举办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基地实习相结合、典型引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促使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快速成才”。四是创新培训载体。一方面,以党群共富为载体,加强对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锻炼,要求每名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结合自身的专业技术实际,帮扶1—2名贫困户,以传授技能为主,带动群众致富。对乡土人才落实的结对对象、帮扶项目、目标,由村到乡进行审核,报组织部备案,做到不脱贫不发展,有效地发挥了乡土人才在农村脱贫致富中的牵引辐射作用。近年来,全县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共帮扶贫困户1252户,落实帮扶项目1252项,使463户贫困户脱贫,有454名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因帮扶成效显著而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以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为载体,有意识地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放在村组干部的岗位上,培养锻炼,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县150个行政村都分别确定了1—2名乡土人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村组后备干部,已有126名乡土人才走上了村组干部的岗位,改善了村组干部的结构,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班子发展经济的能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正源”上下功夫 一是严把考察关。对乡土人才中的先进分子由村党组织确定专人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入党动机、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奉献精神和群众基础。做到四看、四察,既看本人要求入党的积极性,又考察入党动机;既看平时的言行,又考察关键时候的表现;既看党内评价,又考察群众基础;既看群众反映,又考察帮贫扶困行动。走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了解是否合法生产经营,是否照章纳税,是否诚实守信。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化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公论作为发展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标准、群众反映好的,村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严把审查关。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把关,坚持做到“十不发展”、“十不审批”,即:认识不足不发展,条件不成熟的不降低标准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急于发展,考察期不满一年的不提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楚的不轻易发展,支部意见不一致的不凑合发展,未参加入党前学习培训的不照顾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团员未经团组织推荐的一般不发展,未在当地公示,公示后有反映属实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审批,未经组织谈话的不审批,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审批,不符合发展程序的不审批,考察时间不够的不审批,培训不合格的不审批,工作实绩差的不审批,在群众中威信低不能起带头作用的不审批,群众反映问题未查清楚的不审批,没有公示或公示期间异议较大的不审批。三是严把责任关。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审批等重点环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介绍人和考察人不如实汇报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符合发展程序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党委审批不严、审批后出现问题的,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