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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突出重点  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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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0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是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改变农村党员存在年龄老化、性别单一、文化偏低、素质不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通过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三年来,我们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把培养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作为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已不存在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责任制,切实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乐安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把发展农村党员列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考核。明确规定把发展青年农民党员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条重要标准,凡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超过村总数15%的,乡镇党委不得评优,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一律不得评优。2001年7月,县委在“七一”表彰时,南村乡樟坊村等3个村党支部属于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县委取消了这3个村党支部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资格。2003年,县委又明确规定,凡有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乡(镇)、村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均不得评优。组织部实行部领导和干部包片挂点责任区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调度会制度、入党材料预审把关制度、发展对象考察谈话制度等。并把发展农村党员与“三培两带”致富工程紧密结合起来,乡镇党员班子成员每人必须联系一个村协助抓好组织发展工作,党员驻村干部和村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有经济头脑、有致富本领、正直公道、开拓进取的青年农民,经常与他们沟通思想感情,灌输党的知识,激发其政治热情,引导其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每个村党支部每年必须培养5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三年来,全县共发展农民党员464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51.2%,其中35岁以下的378名,占81.5%,女党员99名,占21.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459名,占98.9%,较好地改善了农村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
  
  二、选准突破口,加大薄弱环节中发展农村党员的力度
  
  我们坚持把解决一些农村党支部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和村小组无党员、青年农民党员少、妇女党员比例低等问题作为发展农村党员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来抓。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抓好“六个重点”,坚持“三个突出”,改善“三个结构”。“六个重点”即:重点发展政治素质、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重点发展农村劳动致富带头人和乡镇企业中的骨干分子;重点发展村组干部和其他农村后备干部;重点发展妇女党员;重点发展退伍军人、打工返乡创业者;重点做好无党员村小组的党员发展工作。“三个突出”即:突出年轻化,发展的新党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突出知识化,发展的新党员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突出技能化,发展的新党员要有1-2门带领群众致富的专长或本领。“三个改善”即:改善年龄结构;改善文化结构;改善性别结构。对于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都列为全县发展党员重点管理单位,县委组织部指派干部分片包乡镇,乡镇党委成员分片包村,村党支部定人包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对未达到要求的当年不得评优和提拔重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三年来,全县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全部发展了党员(2000年底86个),不存在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无党员的村小组由2000年底的117个减少至14个,83%的村干部和67%的村小组干部是党员。
  
  三、找准切入点,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青年农民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我们坚持把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对群众的吸引力作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为此,我们认真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树立党组织在农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是在农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规定村里的大事都要经党员讨论决定,注意征求党员的意见。二是县委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表彰一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农民党员和先进村党支部,三年来县委表彰了56个先进村党支部、30名优秀农民党员、60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并组织人员拍摄了5部反映优秀农民党员先进事迹的党员电教片在全县展播,以激励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三是县委设立了农村“三老”基金,年满60岁、党龄40年以上的党员每人每月享受20元的生活补助,解决了部分党员的生活困难,消除了党员的后顾之忧。同时,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特困党员。三年来,从县留存党费中共拿出近5万元,走访500余户特困党员。四是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解决过去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打造平台。五是注重搞好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县共评出不合格党员170名,基本合格党员384名,纯洁了党的队伍。由于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日益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以及对青年农民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使之相信党、依赖党和向往党,增强了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全县共有1246名青年农民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400多名青年农民已经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我县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积极培养与慎重发展相结合,以思想政治素质合格为前提,以年龄、性别、能力、素质优化为依据,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始终把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增加数量与保证质量的关系。坚持做到“四优先、三不批”,“四优先”即:一是坚持有一技之长,有经济头脑、能勤劳致富的优先发展;二是坚持青年、妇女、有文化的优先发展;三是坚持村组干部和后备干部优先发展;四是坚持退伍军人、打工返乡创业者优先发展。“三不批”即:一是动机不纯、心术不正的不予批准;二是品行差、素质低的不予批准;三是违反规定、不合程序的不予批准。县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材料实行全程质量把关,在党委研究列为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之前必须经分片包乡镇的县委组织部干部预审把关。一是看结构是否合理;二是看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是看程序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材料预审合格下发批条后,才能提交党委研究,未经预审把关的一律不予发展。为便于乡镇党委能及时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县委组织部调整发展党员材料审核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干部负责审核自己所包片乡镇党委的发展党员材料,做到乡镇党委报送的发展党员材料随报随审,对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的发展党员材料做到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审批。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均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严把了党员“入口关”,确保了农村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年来,通过各级党组织的辛勤努力,全县农村党员的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加强。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各级党组织都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要上升到能否巩固党在农村这块阵地高度来认识,象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基层组织建设。目前我们有的村已经到了配备党支部班子后继无人的程度,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有紧迫感,切实强化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多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同心,持之以恒,才能不断壮大农村党员队伍,进而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后备队伍的建设。基层领导特别是支部书记,一定要克服“守株待兔”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一定要对优秀青年农民进行正确引导,积极培养,当好领路人。对少数村党支部书记思想狭隘,怕发展党员会影响自己的“权”和“位”,乡镇党委要采取切实措施,坚持教育引导的方法,帮助他们提高觉悟,同他们一起制订发展党员计划,共同抓好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要建立谈心制度,党员干部要经常与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交流思想,联络感情,共同劳动,共同学习,灌输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考察,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养。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教育、培训、管理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带头致富技能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党员中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村党支部才能吸引更多的群众,凝聚更多的人心,才能使优秀青年农民自觉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使党员队伍充满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经常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既要督促村党支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又要把好程序和材料关,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坚决杜绝为了完成“计划”而临时突击发展的现象发生,从而严把新党员“入口关”,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年来,我县在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村党支部对发展农村党员认识还不足,培养力度不够;二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多,对建立稳定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影响较大;三是少数村党支部书记、委员素质不高,入党材料不够规范,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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