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乡县积极发挥农村老党员作用,采取交流、沟通、尊重、关怀等多种形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党员生活保障和参政议政两项制度,提高老党员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建立老党员生活保障制度,采取三项措施让老党员老有所养。一是建立老党员帮扶机制。一方面直接从经济方面给予老党员补助。全县16个乡镇(场)根据自身财力,每月给予老党员30—50元不等的补助。县委组织部还从党费里拿出专项资金,对30年以上党龄的农村老党员每月都给予50元补助。另一方面组织县直部门党组织与农村困难老党员结对帮扶,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全县有62个县直部门党组织与230余名农村老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到目前为止,已为农村老党员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8000余元。二是建立农村老党员疾病救助基金,为农村老党员提供医保。另外,对具有30年以上党龄、年龄在55岁以上的老党员,无人赡养的,安排到敬老院生活,费用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三是建立老党员活动中心。全县140个村都在村党员活动中心增设一个老党员活动室,定期组织老党员开展扑克、麻将等文体活动,丰富老党员业余文化生活。 二、完善老党员参政议政制度,让老党员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凡乡镇、村研究村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涉及农民重大利益的事项,该县都吸收老党员参加,借助老党员接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通过他们建立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获得民情、民意第一手资料。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该县充分发挥老党员的政治优势,利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积极引导他们在农业税上缴、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带好头,从而影响和带动其他群众,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胜利开展。三是发挥参谋作用。针对很多农村老党员曾担任过村支书、主任、文书等职的实际,该县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充分发挥这些老党员的参谋作用,让他们协助党组织发现“苗子”、培养“苗子”,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政治素质高、有经济头脑,有实际工作能力,愿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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