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近日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个人陈述、民主测评”方式确定拟提职干部考察人选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
《暂行办法》规定,在县(区)、林业局推荐干部,按一定比例随机确定,将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职工代表、居民代表和中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参推范围;地林直机关推荐干部,将随机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参加推荐。根据职位需求,按拟选拔职位数量的1:2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推荐产生的初步考察人选,在民主测评大会上将进行个人述职。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述职和现场问答两个方面。
根据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必须进行征求干部使用意见和综合素质“双项”测评。民主测评“同意提职”票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作为最终考察人选;综合素质测评则由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等十四个测评要素组成。
安组彭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