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关,推荐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质量和县委用人导向的好坏。2006年是县乡党委换届年,涉及干部进退流转,人事安排工作显得更为敏感,广大党员群众更为关注。为了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们将诚信管理引入干部推荐工作,通过“诚信推荐干部”,约束“伯乐相马”,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选任质量关。《江苏组工信息》、《中国人事报》、《领导科学》、《组织人事报》等多家报刊相继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报道。
干部推荐诚信等级管理办法,其实质就是将县乡机关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荐干部的准确性、公正性,分A、B、C三个等级加以认定管理。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所推荐的人选,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凡是被推荐人选考察认定为优秀且提拔票数达到参测总人数2/3以上的,认定为A等级;凡是被推荐人选考察认定为良好且提拔票数高于1/3低于2/3的,认定为B等级;凡是被推荐人选考察认定为一般以下且提拔票数低于1/3的,认定为C等级。凡是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荐干部被认定为C等级的,组织上对其所推荐的人选不予认可,同时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次被认定为C等级的,属党委(党组)推荐的,在以后一年内取消其向组织上推荐干部人选的资格;属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在以后三年内取消其个人向组织上推荐干部人选的资格,并视情追究推荐人的责任。
干部推荐诚信等级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严肃了推荐纪律、强化了推荐责任、规范了推荐行为、提高了推荐质量,严防干部“带病推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在去年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没有出现一例干部使用方面的信访件,实现了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