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基层党建 >> 党员队伍建设 >> 正文
 

鄞州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评议制度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为提高各单位主要领导廉洁自律意识,从今年起,鄞州区将每年确定2-3名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年终报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本单位完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情况;本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对象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总结报告。报告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同时印发给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接受群众监督。
在正式报告前,到报告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察调查公告,并组成考察组到该单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调查。评议结束后,向报告人反馈评议意见。对照评议意见,报告对象要落实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或提高措施。另外对整改情况采取适时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跟踪监督。(澧组潘荐)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