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现有党员684名,其中村级党员有515人,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进程的生力军,村级干部党员更是村级党组织的骨干力量。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基层党组织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力和战斗力,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整体提高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通过教育,增强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
以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理论学习,坚持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方式,把学理论与学典型相结合、学理论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通过集中辅导、汇报交流、支部书记例会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习新党章、执行新党章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党员责任制,让每个党员能够结合自己工作的岗位特点,有效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方法,特别是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利用新村的办公场所,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切实增强党员践行先进性的本领,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考核,规范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处事行为
努力探索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的长效机制。注重对村级党员干部的管理,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以党支部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深化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年活动,强化对村级党员干部的考核制度,重申村级管理六项制度,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区,从而增强基层组织自转能力。确保村级组织规范办事。同时制定和完善村级党支部“双争”目标考核等办法,对村级主要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重从抓村级经济发展、新村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的自身建设方面着手,镇党委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主要干部的考核,村其他干部由村党支部进行考核,使考核更趋规范化,更能形成激励机制。围绕建设生态山水乡镇目标和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主要以《上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上虞市党员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二本细则为依据,增强村级党员干部的规则意识,提高遵章守制的自觉性,确保村级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建设更加得以规范化有序化发展。
三、利用培训,提高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
行政村规模调整新村成立后,对村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主要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突出“理思路、促发展,理规则、促规范,理情绪、促和谐”的工作主题,强化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从而进一步理清新村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镇委党校阵地,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培训、讨论座谈及典型示范等形式,分层次对党员干部进行全局观、大局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缩短新村成立后班子人员之间、原村党员干部之间的磨合期。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工程机制,建立农村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和帮带制度,依托镇成校进行集中培训,镇机关干部注重指导和帮带。
四、严格监督,强化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观念
镇党委注重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要求选拔任用村级党员干部,用制度管党员、用纪律促党员。充分利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通过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在对待组织、对待群众、对待工作、对待同志、对待自我中较好地摆正位置,增强宗旨意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新村成立之后的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为规范新村的正常运作,专门建章立制,提出了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意见,确保新村得以良性运转。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五观”,即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展观和廉洁观,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