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规范公务员处分程序,鄞州区落实三方面措施,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一是抓学习,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各区级机关和镇乡(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也相应组织了学习与讨论。同时把《条例》的学习作为区管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千名干部上党课”和公务员“周末学习超市”的重要内容,以培训教育促使广干部和公务员尽快了解和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开展各类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参观监狱、劳教所和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打牢公务员廉洁自律防线,切实增强《条例》的“指挥棒”作用。
二是强自查,抓好整改建制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性项目监督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加强镇乡财政管理的意见》,做到以制度求规范,并从4月份开始在全区上下大力开展“三创建六整治”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业务分工和联系职责,督促所在机关、分管单位和所联村,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站所、群众满意村班子”活动,对领导干部个人和所在单位在工作效能、评比达标表彰、学风会风文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抓整改。
三是重监督,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结合“作风建设年”督导活动的开展,组织力量,组成明查暗访工作组对机关干部执行“四条禁令”和公车管理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查处了23名存在违规行为的机关干部,其中有2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2名聘用人员被辞退,18人分别受到扣发岗位目标考核奖、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等处理,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作出了行政开除处分。(澧组潘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