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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区四大原则防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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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1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镇海区完善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四大原则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是定编补缺,防范“超编扩张”。规定区属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缺职位的要求,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是强化调控,防范“政出多门”。规定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包括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师范类、医护类应届毕业生,均纳入公开招聘范围,同时规定区人事部门为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录用管理等工作。
三是程序公开,防范“暗箱操作”。从公开招聘计划的制定、公开招聘简章的制定和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制定了严格而又合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聘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是适度例外,防范“政策硬伤”。对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及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聘、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等特殊情形,采用直接录用或简化考试录用程序,并对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年龄限制放宽到40周岁。 (澧组潘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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