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制订出台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规定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市级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职事项前,应及时清理有关经济业务,并通过《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向接任领导说明单位及其分管下属单位有关经济责任事项。接任领导对《交接表》内容进行核实后,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界定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经济责任依据。
与此同时,规定离任干部一般在接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十天内交接完毕,并对移交的经济责任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未办理交接或交接不清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澧组潘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