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在继续抓好现有干部监督制度落实的同时,重点探索建立和深化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鄞州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按经济职能强弱、工作权重大小,将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三类,分别进行任中抽审或离任审计。今年拟对19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出台《区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对象、交接事宜、交接时限及相关纪律作出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各镇乡(街道)、区级机的主要负责人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之前,必须办理离任交接手续,及时交接五方面经济事项,保证领导干部在离任时“事结责清”。三是抓好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和任期中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关于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意见》规定,上半年共对12名拟提拔任用人选征求了区纪委的意见。同时,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公安、信访等单位,定期交流通报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