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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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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0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近几年来,许昌市直党工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着眼点,以构建发展党员新机制为切入点,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顺利发展。三年来,发展党员480余名,没有出现一例有质量问题的党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筹全局,宏观调控,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市直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肩负着领导和指导市直机关包括发展党员在内的党的建设工作的重任,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全盘谋划。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市直工委每年年初都要在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抓实抓好。提出“党组织书记不抓发展工作是不称职,抓不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为加大抓党建工作的力度,2002年以来,把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在内的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从上到下层层建立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科学制定总体计划。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不仅有利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而且有利于防止和克服盲目发展,片面发展现象的发生。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计划调控作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手段,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发展计划,并报市直工委审查同意。改变过去由上面主观地规定一个数字或比例,层层往下套到基层单位,“分指标、卡比例”等简单化做法。我们在制定和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注意维护其原则性和严肃性,又要有灵活性,既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也不能机械执行计划,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三是强化管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不仅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确保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所在。市直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责,不断强化对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二是对市直各单位每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审批的每一名党员认真登记备案。三是加强对发展工作的规范指导。为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防止盲目发展,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前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和市直工委,把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工作表现、组织发展意见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直工委报告,得到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发展程序,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发展党员。
 
  二、强制度,严程序,创机制,抓创新,为发展党员搭建质量控制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近几年来,我们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紧紧抓住发展党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公示、责任追究、培养考察、预审把关等各项制度,严格发展程序,着力构建民主开放新机制,为发展党员搭建质量控制平台。一是实施“阳光工程”,大力推行民主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求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贯穿全程,把监督贯彻始终,不断强化民主监督。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发展党员实行民主推荐、公示和责任追究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前,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得赞成票超过党员人数三分之二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改变了以往单纯由党支部考察决定的单一模式,让党员来评判,由群众来选择。除此之外,还采取公示的办法,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等张榜公布,或以其它形式向群众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做到“发展党员行不行,先让群众评一评”。并注意坚持“三结合”:一是坚持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发展党员不仅由组织推荐,还让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推荐;二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入党积极分子不仅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还要参加为期五至七天的集中培训。考察和考试合格的才能发展入党,否则不能发展入党。三是党内与党外相结合,发展党员不仅听取党内同志的意见,还注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只有经过党内党外全面的衡量与考察,符合党员标准的才能吸收入党。
   
  二是严抓程序,严审手续,严把标准。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 政治工作,《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的具体规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问题,也是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们坚决执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以及发展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编制了新的《发展对象登记表》,还把入党和转正的有关手续材料须知印发各单位,对发展的程序、内容、步骤等进行了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多层次、全方位把好发展党员人口关。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抓好“三严”、把好“五关”。抓好“三严”:即一是严格政审。要求无论发展对象本人,还是直系亲属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必须实事求是地审查清楚,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清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严格程序。要求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随意变通,对严重违反发展程序的,责令推倒重来。三是严格手续。入党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发展材料从形式到内容必须符合规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填,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把好“五关”:即一是加强培训,严把理论关。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加强组织培养,严把考察关。考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主要是“五查五看”:即查理想信念,看入党动机纯不纯;查政治立场,看党性观念强不强;查宗旨意识,看思想觉悟高不高;查工作作风,看奉献精神好不好;查社会反映,看群众基础牢不牢。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能发展入党。三是实行民主公开,严把监督关。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全程公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不认可的不发展,不转正。四是实行预审制,严把程序关。对发展和转正手续材料实行逐级预审,层层把关。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备的,不发展,不转正。五是实行组织谈话,严把审批关。上级党组织审批前,指派专人同其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做到“四不发展,五不审批”。“四不发展”,就是入党动机不端正的不发展,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党内外群众意见大的不发展,培养考察期不够的不发展。“五不审批”,就是入党手续不全不审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审批,未经组织谈话的不审批,不符合发展程序的不审批,群众反映问题未调查清楚的不审批。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三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我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审批等重点环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责任追究,哪一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失职失误造成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对介绍人和考察人不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造成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因党小组推荐不慎,造成发展质量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的责任;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发展程序,造成极坏影响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我们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机关,进行面对面的指导。针对有的单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措施,提高认识,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针对有的单位发展程序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引导其重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片面追求数量,切实保证质量。针对有的单位发展工作计划性不强,我们引导其每年初根据单位实际科学制定规划。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坚持每年对发展党员情况检查一至两次,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做得好的提出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其立即改正。我们还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到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当中,作为争创“五好”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创“五好”活动一起考核,用创“五好”活动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三是注重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近几年来,我们选择发展党员工作做的好的市检察院、市烟草局、市劳动局等单位作为先进典型,并在市检察院、市烟草局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市直单位参观学习,把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向其他单位交流推广,不断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通过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市直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借鉴、吸收其它兄弟单位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澧组汤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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